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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增城沙庄至花都北兴公路二期工程(荔城至花都北兴段)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控数字化系统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发表时间:2016-05-29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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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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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增城沙庄至花都北兴公路二期工程(荔城至花都北兴段)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2〕221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25%资本金,75%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监控数字化系统服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国内有兴趣的投标人按招标公告的有关要求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广东省广州市东北部。涉及主要区市有增城区、从化区、白云区及花都区。起点位于增城市荔城街与石滩镇交界处的上塱村,起点设计里程K13+145.149,与本项目先行工程终点对接(K64+700)。路线经增城肉联厂北侧跨越荔新公路,至山田村委跨G324,沿山脚布线,绕避朱村基本农保区后,采用隧道穿越雷公山,经乌石岭,跨西福河、S118、广河高速,过扒岭、车上、老屋,于伯公坳越岭进入从化的秋风洞、山口庄到太平,进入白云区钟落潭,跨G105、流溪河后进入花都区,再跨S118至杨荷,终点位于花都区花东镇杨荷村,与街北高速公路连接,终点里程K57+538.172,对应于街北高速公路JBK19+756.446。

路线全长44.435km,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00km/h、双向6车道的建设标准。主线桥10326m/32座、隧道1500m/1座、互通式立体交叉6处、管理中心1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匝道收费站6处。总投资约65.52亿元。

2.1.2招标范围

本次工程招标的范围为本项目的视频监控、实验室数据采集等数字智能化监控施工及后续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中心实验室、各标段试验室、预制场、钢筋棚、堆料场、搅拌站、沥青拌和站和工地关键施工部位的视频监控系统;各标段试验室搅拌站、沥青拌和站设备及实验数据同步采集系统;并将各标段采集的视频和数据信号统一接入管理中心平台(管理中心平台系统另建)。

招标的内容包括系统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系统组网的建立及售后维护等相关工作。

2.1.3计划工期:土建标SG01~SG08、YZ01、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及安装期为60天;路面标设备采购及安装期为30天,维护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交工验收止。

2.2标段划分:

全线共设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包括外币折合等值人民币);

3.2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的施工企业(新版: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的施工企业)或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监控系统工程分项资质的施工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招标人将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进行审核。对于未列入“名录”或申请人名称与“名录”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3近三年内(即2013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成功独立完成过至少2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包括监控系统)或至少2个高速公路监控系统工程施工项目;

3.4投标人并在人员、设备、技术和资金、信誉方面均应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要求;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多家子公司,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文件无效;

注: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

3、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但同属一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

3.7如投标人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的信用评价等级为AA或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表彰免资审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报名时仍须购买招标文件,在满足初步评审及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和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了《关于使用广东省信用评价等级的申请承诺书》的前提下,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了投标文件后可直接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6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同时提供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与《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2份)一并提交后,可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无IC卡的资格申请将不予受理。IC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栏目。须单独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按表格要求盖章)二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6年6月23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招标人不接受在此期限外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本招标项目开标时间为2016年6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出席,否则视为承认开标结果。

5.3具体详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大堂大屏幕显示的开标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1)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延长投标报名时间。在延长的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应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或(2)依法重新招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广州广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南1800号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西140号华港商务大厦西塔25楼

邮编:510288邮编:510630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20-82453623电话:020-38293607,18680556165

传真:020-82453623传真:020-38760595

日期:201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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