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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18(龙口-迎宾大道段)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表时间:2015-12-22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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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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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118(龙口-迎宾大道段)改造工程(以下称“本项目”) 已由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花发改基【2014】1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发包人”),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S118(龙口-迎宾大道段)改造工程(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本项目为花都区商业大道连接G106线与迎宾大道段,现状道路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全长1.79km,由于道路沿线城镇化发展较快,交通量快速增长,混合交通问题及拥堵现象较严重,车速低、路面损坏等问题影响道路通行能力,因此需对本路段进行扩建改造。项目总投资11052.5195万元,建安费7105.1948万元,计划工期为  365 个日历天。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花山镇和新华街,路线起点位于S118商业大道与国道G106交叉口,桩号为K75+834;路线终点位于S118线商业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处,桩号为K77+619.331。道路总体为东-西走向,全长1.79km,规划道路红线50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需同时具备:①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②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注:按建建[2001]82号文标准取得旧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具有自2011年1月1日至申请文件递交之日止(近5年)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在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
     3.4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IC卡.无IC卡号的资格申请将不予受理。IC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 gzzb. gd. cn)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于 2015年12月18日至 2015 年12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22号)持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的拟派项目经理,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加具封面后装订成册,同《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下载地址:http://www. gzzb. gd. cn)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申请人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现金),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1月11日10时0分,投标人应于2016年1月11日9时30分至10时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22号)。
   5.3 提前或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的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投标人不足5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1)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2)依法重新招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95号
邮  编:510800 
联系人:林工 
电  话:020-36807776
 
招标代理: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68号之二1202室
邮  编:510600
联系人:颜工    
电  话:020-85272043、13642788793
传  真:020-85272043
   
                                   
                                                                                        2015年12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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