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意见征集采纳情况公布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凌晨2时至5时准予运行营运客车认定意见征求公众意见情况的说明

发表时间:2024-11-29 11:00:41 
浏览次数:
-
市交通运输局
分享到:

  2024年10月10日至11月10日期间,市交通运输局通过广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等途径就《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凌晨2时至5时准予运行营运客车的认定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有效意见5条。现将相关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凌晨2时至5时准予运行营运客车的认定意见》意见收纳采集情况表


广州市交通运输

2024年11月25日


附件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凌晨2时至5时准予运行营运客车的认定意见》意见收纳采集情况表

序号

反馈渠道

意见反馈

采纳情况

1

电话

建议允许包车凌晨2时至5时运行,避免驾驶员因晚上执行包车任务无法在凌晨2点前返回停车场时,需在路上停车休息。

部分采纳。此文件主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明确可以在凌晨2时至5时运行的情形,含部分包车情形。

2

市政府网站

作为一个客运驾驶员不建议认定两点至五点的客运运营,客运企业的不定时制工作变相剥夺一个驾驶员充足的休息时间,从而导致交通事故的频发,反倒倾向交通管理部门更严格的监管客运企业能够给到驾驶员的关爱、体贴;如工资发放情况、精神关爱等。

部分采纳。已明确客运车辆原则上不能在凌晨2时至5时运行,但综合考虑人民群众出行需求和企业实际经营情况,部分情形下确有在此时段运行的需要,因此本文件主要根据上级要求对此类情形进行了明确,未全面放开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运行。

3

市政府网站

建议限制凌晨车辆通行

部分采纳。已明确客运车辆原则上不能在凌晨2时至5时运行,但综合考虑人民群众出行需求和企业实际经营情况,部分情形下确有在此时段运行的需要,因此本文件主要根据上级要求对此类情形进行了明确,未全面放开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运行。

4

市政府网站

满足特定出行需求: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紧急就医、商务出行紧急需求等,部分乘客可能在凌晨二时至五时这个时段有出行的迫切需要。运营客车的运行能够为这些乘客提供必要的交通服务。

采纳。此文件主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明确了可以在凌晨2时至5时运行的情形,以便更好满足乘客出行需要。

5

市政府网站

应对该时段驾驶客车的司机进行规定和管理,确保司机休息时间,避免疲劳驾驶,减少事故发生。

采纳。《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交运规〔2023〕4号)等文件已对司机连续驾驶和停车休息时间等作出相应规定,本文件也专门强调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运行,并要求“准予凌晨2时至5时运行的客车应当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行车,确保道路旅客运输安全”。


Copyright ©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版权所有 All Right Reserved 联系方式:020-12345
网站标识码:4401000029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5296号 粤ICP备19161716号-1
欢迎访问!你是第-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