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广州电子泊车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越秀区长堤大马路、侨光路、大沙头路、大沙头三马路、六榕路、教育路、德政路、东湖西路、明月二路、光塔路、菊湖街、荔湾区桨栏路、杉木栏路、光复路14条城市道路临时泊位的特许经营合同期限即将届满到期,车辆停放服务至2021年12月31日结束。根据《广州市停车场条例》有关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将由市交通运输局下属单位市道路事务中心正式接管上述14条城市道路临时泊位。
接管后将不再设立“月保”,所有泊位均向市民开放使用
按照《广州市停车场条例》有关规定,由市道路事务中心接管的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将不再设立任何“月保”车位或固定对象使用的车位。所有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均向市民开放使用,先到先停。市道路事务中心接管上述14条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后,将开展优化改造及高位视频信息化项目建设工作,改造施工期间,涉及的城市道路临时泊位暂停收费。如有已预付2021年12月31日之后车辆停放服务费用的车主,请抓紧联系广州电子泊车管理有限公司办理退费。
泊位优化改造后,将实行“先停车、后付费”管理模式
为提高城市道路临时泊位的使用周转率,城市道路临时泊位改造完成后将实行“先停车、后付费”管理模式,并按广州市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收费标准(累进式加价的阶梯式收费标准,详见附表)实施收费管理。市民可通过“广州泊车”微信公众号、小程序或支付宝生活号线上支付泊位使用费,也可前往市道路事务中心公布的业务网点缴纳泊位使用费。完成缴费后即可申领电子发票。市道路事务中心派驻现场的泊位巡查人员不收取任何费用。
下一步,市道路事务中心将加快推进高位视频信息化项目建设,项目完成后将启用“视频识别”“无感支付”等信息化技术,为市民提供更优质、便捷的停车体验服务。(市道路事务中心)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