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由广州电子泊车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越秀区长堤大马路、侨光路、大沙头路、大沙头三马路、六榕路、教育路、德政路、东湖西路、明月二路、光塔路、菊湖街、荔湾区桨栏路、杉木栏路、光复路等14条城市道路临时泊位经营合同期限即将届满。根据《广州市停车场条例》规定,上述路段道路临时泊位自2022年1月1日起移交市交通运输局管理。
一、上述路段道路泊位提供的车辆停放服务至2021年12月31日结束。如车主已预付2021年12月31日之后的车辆停放服务费用的,请抓紧联系广州电子泊车管理有限公司办理退费(联系电话:020-85598585;工作日:9:00至12:00、14:00至17:00)。
二、自2022年1月1日起,市交通运输局将接管上述路段道路泊位,并开展道路泊位及配套设备设施改造工程。施工改造期间,上述路段所有道路泊位暂停收费,对其中未涉及施工改造的道路泊位,市民可免费停车,但涉及施工改造时,须配合施工单位及时将车辆挪移。
三、上述路段道路泊位及设备设施施工改造工程完工后,市交通运输局将适时启动收费管理,并实行“先停车、后付费”模式。市民可通过“广州泊车”微信公众号、小程序或支付宝生活号线上支付泊位使用费,也可前往市交通运输局公布的业务网点缴纳泊位使用费。市交通运输局泊位巡查人员现场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根据《广州市停车场条例》规定,上述路段不再设立“月保”车位或将道路泊位向固定对象出租,所有道路泊位向市民开放使用,先到先停。
特此通告。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