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下车辆因涉及道路运输违章行为已被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依法扣押。其驾驶人、所有人和管理人均未按规定期限到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接受处理。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当事人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广州市交通运输法局将依法处置扣押的车辆。
二、请以下车辆的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携带身份证件、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及扣押文书到广园中路338号二楼接受处理。联系电话:020-86010063。
附件:公告车辆清单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2月6日